|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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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S**3环江文雅路口至华山省道改建工程澄清公告二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S**3环江文雅路口至华山省道改建工程,招标编号:E****************作出如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业绩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均澄清为: 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年9月1日算起至今)按单个合同段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5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注:①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等工程。②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可以查询,并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如有分包请提供),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劳务分包业绩不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需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还必须提供合法分包的业主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要求澄清为: 见投标人须知正文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5。 将投标人须知正文3.5.5中第二段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如有分包请提供)。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将投标人须知正文3.5.5中第三段:“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修改为: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点澄清为: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点澄清为: **.在开启第二信封后,评标委员会应对入围前5名的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和业绩中标结果公示中进行重新查询和复核。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关于项目经理的要求备注第⑥点澄清为: 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如有分包请提供)。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关于项目总工的要求备注第⑥点澄清为: 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如有分包请提供)。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澄清为:****年**月**日 **:** 时至****年**月**日 **:** 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为:****年**月**日**时**分。 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本次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发展中心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路5号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 联 系 人:韦方璐 电 话:****-******2 监督部门: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6
****年9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