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汶川县映秀镇黄家院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补遗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汶川县映秀镇黄家院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作出补遗如下: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3.4.1投标保证金,其中原文为: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元(¥******元)。 现更正为: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步修改更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0 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