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至信大道9号荆门市领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MW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至信大道9号荆门市领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MW分布式光伏项目(HBSJ-******QG-********1)澄清答疑,如与招标文件及前次澄清答疑存在矛盾之处,以本澄清答疑为准,澄清答疑内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条款:(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中说明建安工程费:投标单位自主投标报价。工程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以工程控制价报告确定的总价和综合单价并结合中标单位投标下浮比率作为签约合同价和工程费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概况:本项直流侧安装容量 **MWp,交流侧容量为 **.5MW,容配比为 1.1,由 4 个 4.5MW发电单元组成。项目分为 4 个并网点,**kV 电压等级接入厂区原有 **kV 配电室 ** 千伏 3段、4 段、5 段、6 段母线侧。 实际情况:工程量说明分四个点接入,3段、4 段、5 段、6 段母线侧,但根据现场实际勘测,第四段及第六段母线现已有其它投资公司光伏接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总容量8MW,已经不具备接入条件,第一段母线,根据公布容量,仅能接入0.**5MW,也不具备接入条件,实际现场仅能接入第二段、第三段、第五段母线。另外根据电网公司三季度可开放容量公布结果,此三段母线可接入总容量为交流侧**.8MW,不具备交流侧**.5MW容量。因为接入点问题会导致电气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工程里变动较大,可接入容量达不到**.5MW,线缆工程量及逆变器规格参数及数量变动较大。 疑意:招标条款建安工程费为按报价清单综合单价据实结算,若采用4个并网点编制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和投标工程量清单会导致结算偏差量巨大。 回复:用4个并网点编制投标文件,接入1段、2段、3段、5 段母线侧,每段接入4.5MWp(后续建设实施根据电网公司批复的系统接入方案进行部署)。2、招标文件条款:工程量概况:本项直流侧安装容量 **MWp,交流侧容量为 **.5MW,容配比为 1.1 疑意:容配比是否一定需要按照1.1配置,能否按照1.2配置。 回复:可以降低到1.2,交流侧容量可以降低到**MW,即交流侧不低于**MW。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