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1:方案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概算及CAD图纸) 回复1:依据宜市住建文[****]**号及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招标人已在招标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初设批复文件已随招标文件附件同步下发,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现随澄清公告下发,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提问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包括用地基本条件、规划指标及要求等) 4.用地红线范围及最新原始地形图 cad 版 回复2、3、4:依据宜市住建文[****]**号及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已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其他文本无需提供。 提问5:招标人对设计、运行及其它要求的相关说明。 回复5:详见技术评审标准。 本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孔小千 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石板铺路8号三峡数智产业园7楼 项目负责人:闫芳、宋彬彬 联系电话:**********6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