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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索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补充文件

发布日期:2026年8月14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编号: S******************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那曲市索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S******************1(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晟瑞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那曲市索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的“那曲市索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对《招标文件》为保持招标文件前后一致,业绩确定时间标准统一设置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对《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附表后括号内注明的“不适用”现已经删除,投标报价格式仍以此为准。

3、初设文件现已补充上传。

4、对《招标文件》为保持招标文件前后一致,设计资质要求统一设置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5、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分。”不变。

6、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9企业助廉守法的承诺后面增加了“格式自拟”。

7、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晟瑞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3

****年8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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