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桐庐县城关初级中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桐庐县城关初级中学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资格审查资料“**.①项目班子成员指的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及施工员等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②对**条的补充要求:1、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需为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2、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资料也在此处提供。3、已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 。”修改为:“**.完善前附表条款号3.5第**、**项关于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中规定:(1)项目班子成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及施工员等人员,其中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2)须提供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中成员最近三个月(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为连续三个月,至少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需为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中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的响应按相关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审。(3)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资料也在此处提供。(4)已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5)但已退休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6)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③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④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⑤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⑥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的“(2)初步评审内容:⑧其他: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 1 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1 人、土建专业的质量员1 人、持有建安C证的安全员 1人,以上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兼任。)”修改为:“⑧其他: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1.C类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2.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 1 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专业的质量员1人、持有建安C2或C3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人);3.施工员的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土建专业的施工员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