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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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工程(EPC)范本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事项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年起至****年止 现修改为:第二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年起至****年止 澄清事项二:补充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 (二)暗标的编制要求 1.排版要求:宋体字体,不准加粗,不准加色(图表除外);标题三号字(不得使用word标题样式进行编制,避免电子投标文件标题出现自带标记),其他四号(图表内字体外);行距固定值**磅;页边距(2厘米—2.5厘米之间);不允许出现页眉和页脚,不允许设置页码,不准添加背景色及字符底纹背景。不得设置目录,正文中的序号及层级排列应当合理,连续。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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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