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毛坦村 K5 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毛坦村 K5 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题1:资格预审公告3.1.4业绩要求中的“③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请问:若投标人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作为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该业绩是否认可为本条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回复1:若提供的证明资料能明确体现投标人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的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工作,且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或设计金额达到本条要求,则可认可为本条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招标人:武汉清诚置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8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