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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车马村道路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6年7月3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3,**2,**7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理塘县车马村道路改造项目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未中标人的(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送到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和未中标的候选人(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连同合同中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送到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发起退还。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关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到其基–{账户。

更正为: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未中标人的(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送到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和未中标的候选人(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连同合同中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送到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发起退还。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关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到其基–{账户。

  1.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递交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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