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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人民医院食用油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9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及商务需求”序号2.5“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按实核算,具体周期为当月**日至次月**日。货物送达并验收合格后,每月**日(含**日)统一办理结算手续;实际付款时间以医院财务科实际打款时间为准,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
供应商需凭合法有效的送货凭证、对应发票,按采购人要求办理货款支付申请手续。采购人在完成全部申请手续办理后,于**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货款。
供应商所开具发票的明细内容,须与实际供应的食材明细(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完全一致,若存在明细不符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结算周期按实核算,具体周期为当月**日至次月**日。货物送达并验收合格后,每月**日(含**日)统一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供应商所开具发票的明细内容,须与实际供应的食材明细(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完全一致,若存在明细不符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2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月按实结算(当月的**日至次月的**日),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日(含**日)结算一次,实际付款以医院财务科打款时间为准,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乙方凭送货凭证、发票办理货款支付申请手续。甲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所开发票明细内容必须与所供食材明细相符,否则不予结算。 结算周期按实核算,具体周期为当月**日至次月**日。货物送达并验收合格后,每月**日(含**日)统一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所开具发票的明细内容,须与实际供应的食材明细(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完全一致,若存在明细不符情况,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7月**日**:**(北京时间) ****年7月**日**:**(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的结算方式均作相应更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古岸路**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2幢****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8

质疑联系人:潘晓洁

质疑联系方式:**********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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