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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二次补充文件002号

发布日期:2026年5月21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补遗书**2号

招标编号:S******************3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二次》,项目编号:S******************3(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2号补遗书。招标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就《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二次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2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的“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中: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R有,最高投标限价:最终概算批复的初步设计费作为基数的**0%,交易系统中最高投标报价设置为**0元,若报价为**%,则填写为0.**。现更正为:R有,最高投标限价:最终概算批复的初步设计费作为基数的**0%,交易系统中最高投标报价设置为**0元,若报价为**%,则填写为**.**。

二、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改变,因此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不变。

三、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贡布多吉

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4

****年5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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