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维修工程监理、审计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已于****年 7 月 ** 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对原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维修工程监理、审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4
首次公告日期:****.7.**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补充内容:“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 份”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1.采购人: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丁队长
联系电话:**********4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薄鹏鹏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7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