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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新皂一级普通消防站建设项目-绵阳市涪城区新皂一级普通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发布日期:2026年5月8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MY_SGZCBZHPGF[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一级普通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对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 3.2.5 条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进行如下更正:

原文:□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修改为:☑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2.对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条 “补充条款”进行如下更正:

原文3、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无招标清单,投标人不需要在投标总价扉页签字、盖章,不需要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

修改为:3、本项目无招标清单,投标人不需要在投标总价扉页签字、盖章,不需要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4.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的招标文即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年5月7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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