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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南路路面修复工程(施工“评定分离”)答疑一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9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0pt;}p.X2{margin-top:**.0pt;margin-bottom:**.0pt;}span.X2{font-weight:bold;}p.X3{margin-top:**.0pt;margin-bottom:**.5pt;}span.X3{font-family:'Arial';font-size:**.0pt;font-weight:bold;}p.X4{text-indent:**.0pt;}span.X5{font-size:**.0pt;}span.X6{font-size:9.0pt;}p.X7{text-align:lef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9.0pt;}p.X9{text-align:left;}span.X9{font-size:9.0pt;}p.X**{text-align:justify;}span.X**{font-size:9.0pt;}span.X**{font-size:9.0pt;}p.X**{text-indent:**.0pt;text-align:left;}span.X**{font-family:'Calibri';}span.X**{font-family:'仿宋_GB****';}p.X**{text-indent:**.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翔安南路路面修复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0.**%;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0.**%,最低投保金额为工程项目投标价。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若保险费用低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则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按实计量;若保险费用高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则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按该单项合同总额计量。”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工伤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工伤保险费按照招标最高限价的0.**%以总额价形式在**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计列。若保险费用低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则根据工伤保险税收完税证明经监理人签证后按实计量;若保险费用高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则根据工伤保险税收完税证明经监理人签证后按该单项合同总额计量。”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内容修改为:“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1.5%,以“总额”为单位列入工程量清单 **0 章中报价。本项费用最终按结算金额(除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及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的费用外)为基数,按1.5%费率进行结算,但不高于本项投标报价。”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条“标准化专项费用”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最高限价的1%进行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 **0 章“施工标准化”细目。本项费用最终按结算金额(除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及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的费用外)为基数,按1%费率进行结算,但不高于本项投标报价。

五、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6项“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机制的通知》(厦建筑[****]** 号文件) 及《厦交建【****】** 号》进行调差,若合同实施期间政府有出台新的调差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规定的调差管理办法执行,最终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六、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按《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4号)一、名录范围:“ 发布范围为由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设计和监理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执行。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4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4月**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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