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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二期工程配套项目办公室、展示室等配套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0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二期工程配套项目办公室、展示室等配套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DGP********************2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二期工程配套项目办公室、展示室等配套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不属于中小企业),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相应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中的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做同步变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招标 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学院路

联系方式:****-******0

2 、 招标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华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中润大厦****室

联系方式: ****-******6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俊

电  话: ****-******6


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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