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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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进行补遗,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内容中:“施工组织设计:**分,项目管理机构:** 分,投标报价:**分(不低于**分),其他评分因素:** 分,(总分**0分)。”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内容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9分;本项满分9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7分;本项满分7分。”
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内容中:“1.造价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得 6 分。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得6分。”
修改为:
1、“施工组织设计:**分,项目管理机构:**分,投标报价:**分(不低于**分),其他评分因素:8 分(总分**0分)。”
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分;本项满分**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9分;本项满分9分。”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造价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得 8分。”
4、本项目混凝土采用项目特征描述要求进行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高县农业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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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