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西环线运营期****-****年车站安保及安检服务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经审定,公示如下:
第一标段总价为********.**元(大写: 肆仟陆佰捌拾万零陆仟伍佰肆拾肆元贰角陆分 ),其中暂列金******2.**元(大写: 壹佰壹拾叁万陆仟陆佰零贰元贰角陆分 ),岗位综合单价为:(1) 安保 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柒佰 元整 );(2)安检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捌佰 元整 ) ;( 3 ) 视频监控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柒佰 元整 )。
第二标段总价为********.**元(大写: 肆仟叁佰肆拾叁万壹仟陆佰玖拾陆元捌角捌分 ),其中暂列金******0.**元(大写: 壹佰贰拾陆万伍仟元捌角捌分 ),岗位综合单价为:(1) 安保 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柒佰 元整 );(2)安检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捌佰 元整 )。
第三标段总价为********.**元(大写: 壹仟叁佰伍拾贰万叁仟伍佰捌拾元整 ),其中暂列金******.**元(大写: 叁拾伍万壹仟壹佰捌拾元整 ),岗位综合单价为:(1) 安保 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柒佰 元整 );(2)安检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捌佰 元整 ) ;( 3 ) 视频监控员****元/岗.月(大写: 肆仟柒佰 元整 )。
二、所有的投标总价、岗位综合单价均不能高于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三、所公示的暂列金额,投标时按公示价格进行报价,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四、本项目采用岗位综合单价方式,包含实施服务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等所有费用。
五、所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需明确税率与所含税费,税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合同支付时服务单位需开具经招标方认可的合法完税发票,税费按实际开具的发票金额结算。
六、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长沙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料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税费除外)。
七、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岗位。结算时按招标方确认的实际岗位数量审核,且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最终结算以长沙市政府职能部门或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八、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人工价格上涨等因素,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后,对所应包括的费用进行综合考虑并报价。
九、投标报价格式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