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中设计招标内容变更为: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2.招标公告中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4、在资格条件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之间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变更为:在资格条件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招标文件中3.4.5投标报价要求设计部分报价要求变更为:最低优惠率**%。 4.招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最低要求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设计负责人 1 名,施工负责人 1 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3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中第**条社保证明材料变更为:以上凡涉及“社保证明材料” 要求:从网上打印所要求人员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并提供所要求人员或投标企业查询方式(包括用户名及登录密码或验证码)。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证明。 6.招标文件中3.3.3.1.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2)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变更为:工程总承包合同。3.3.3.2.3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2)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变更为:工程总承包合同。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