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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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F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一区 三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的补遗(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 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一区 三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补遗如下: 一、开标时间调整为****-**-**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 **:**; 二、 本项目 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不允许分包”调整为“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若为独立投标人,允许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消防工程和电梯工程外,允许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应满足具备相关资质要求,所有专业分包需经监理 资质审查合格后 报发包人批准确定。” , 并对应调整合同专用条款3.5.2相应内容; 三、 本项目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中企业实力“2、注:投标人业绩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即得基本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业绩均可” 调整为“2、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四、本项目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中企业实力增加“3、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已完成的项目近 5 年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才可加分”; 五、补充地勘资料; 以上内容 现 以补遗形式重新上传, 其他内容不 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调整 后重新上传的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业主 单位 :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 3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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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