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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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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咸阳“数智高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资审文件澄清、修改 致各投标人: 现对咸阳“数智高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于****年**月**日发布的资审文件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页“9.2申请人不良行为情况表”说明第4条“4.以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修改为“4.以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设计及施工单位分别填写。” 二、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页“9.4近年来诉讼情况表”说明第1条“1.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签订或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时间以判决书时间为准,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截图。不得附其他无关诉讼案件详细截图。”修改为“1.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签订或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时间以判决书时间为准,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截图。不得附其他无关诉讼案件详细截图。” 三、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页“7.4拟派采购负责人情况表”修改为“7.5拟派采购负责人情况表”。 四、其他事项不变。
招 标 人:咸阳城市更新建投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辰安臻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