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同类工程界定工程监理同类业绩更改为:自 **** 年 1 月 1 日至今(近五年)完成过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同类业绩:自 **** 年 1 月 1 日至今(近五年)承揽过 8 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业务。招标文件中P**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自 **** 年 1 月 1 日至今(近五年)完成过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务,,每项得4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原件扫描件、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扫描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原件扫描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 得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 2、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5.2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更改为: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一项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经验(工程监理或工程造价咨询任意一项),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由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或工程监理负责人兼任;工程监理负责人与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3、招标文件中6.4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及第四章“评标办法”确定的程序、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前 2 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按照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及第四章“评标办法”确定的程序、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前 3 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