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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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下,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3(连续页面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的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勘察、设计:计划开工日期为****年3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5月**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年5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月9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8(连续页面**)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别说明第2条修改为:“2、前沿挡墙形成采用水下浇筑混凝土工艺,确保工程施工按时按质按量竣工并交付投入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要求出具承诺,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P**(连续页面**)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中删除“注:省外企业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均以入川备案登记资质为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P1(连续页面**)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的内容修改为: “1.勘察、设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年 月 日。 2.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二标段监理标段补遗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包含码头工程)监理业绩,修改为:****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港口与航道类工程监理业绩或码头类工程监理业绩;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 ****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包含码头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修改为:****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港口与航道类工程监理业绩或码头类工程监理业绩; 3、第三章 评标办法:****年1月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包含码头工程)监理业绩得4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分**分。修改为:****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港口与航道类工程监理业绩或码头类工程监理业绩得4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南充市顺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2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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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