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北区公安分局空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工程 补遗通知 ( 二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渝北区公安分局空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工程”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出,以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二、最高限价: 1、本工程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5.** 元(大写: 肆佰玖拾柒万肆仟零壹拾伍元贰角伍分 )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 ******.** 元(大写: 壹拾伍万贰仟肆佰壹拾捌元捌角肆分 ) ,各投标人《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详见通知附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出的相应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3月1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即: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纸质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 特此通知!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 标 人: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2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