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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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QDNLHPBB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原9.3工程结算方式 按照《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版)据实结算,非定额计价工程内容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实施结算;若《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版)及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都未含有所需计价的工程内容,则采取市场询价方式实施结算。 现修改为: 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方式据实结算,非定额计价工程内容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实施结算;若《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版)及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都未含有所需计价的工程内容,则采取市场询价方式实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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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