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1,**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仙游开标大厅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盖尾镇组团-星庄村)工程澄清修改文件(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如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5.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3月7日**时**分**秒;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二)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二)为准。 招 标 人: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福建权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