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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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轨道交通磨子桥站、二江寺站配套工程 施工项目补遗澄清文件(一)
招标文件编号:JSDT(ZB)-**1D-****-**6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补遗文件 1.成都轨道交通磨子桥站、二江寺站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 3 月 1 日9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后,请投标人注意核实投标保函,确保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清单编制说明”第**页“7.4如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修改为: 7.4本次招标不对投标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备注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一致性进行评审,中标后清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备注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进行修正。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清单编制说明”第**页增加: 5.**本次招标不对投标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备注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一致性进行评审,中标后清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备注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进行修正。 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清单编制说明”第**页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修改为: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5.招标文件第**7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 _______ (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修改为: (1)“ _______ (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投标文件其他要求盖章的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并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二、澄清文件 1.联合体投标的,申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与授权委托书外,是否在投标人一栏仅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并盖章即可,无需填写所有成员名称并各方盖章?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第5条。 2.招标文件规定“类似工程是指以下:轨道交通工程和民用建筑工程。”请问轨道交通车辆段土建工程是否属于民用建筑工程范围内。 回复:轨道交通车辆段中建筑工程属于民用建筑工程。 3.招标文件P4页1.4.2“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资质和业绩。”如我方采用联合体投标,请问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6分)”是否也可以按照联合体分工进行业绩的放置。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放置轨道交通工程业绩,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放置民用建筑工程业绩。 回复: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资质和业绩。 4.临近电力隧道围护桩距隧道顶板约0.**m,机械成孔风险大,能否将该部分围护桩调整为人工挖孔桩。 回复:施工前进一步核实电力隧道标高及与围护结构相对位置关系,必要时围护桩可考虑采用人工挖孔桩,避免施工对隧道结构产生影响,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 5.图纸及清单均未说明施工对电力隧道的保护及监测,能否明确施工期间电力隧道的保护措施及监测内容。 回复:本次招标未对电力隧道保护措施提出要求,电力隧道监测内容为结构变形、竖向位移、裂缝及地下水位等,并满足电力部门对电力设施的管理要求。 6.与下穿隧道段接口由下穿隧道代建方实施还是本次招标实施,请明确。 回复:5号线一二期二江寺新增出入口(含通道)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不含与剑南大道市政下穿隧道共建段约**m)、装修工程、机电工程(暖通、给排水、动力照明)、弱电工程(综合监控、通信)、电扶梯工程、机电弱电等工程接入既有线接口及改造、市政设施迁改与保护等,具体界面详见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 7.下穿隧道实施段与本次招标段的管线迁改及保护涉及同一管线同一产权单位,分开实施不利于施工组织,能否明确范围内涉及同一管线由一家单位实施。 回复:下穿隧道工程的管线迁改及保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5号线一二期二江寺新增出入口(含通道)工程范围内的管线迁改及保护在本次招标范围。 8.图中南北向DN****铸铁自来水管原位保护实施困难风险较大,能否进行临时迁改。 回复:实施过程中,若该自来水管不具备原位保护条件,可实施迁改。 9.与二江寺TOD接口位于TOD地块内需协调场地, 回复: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次招标施工范围与下穿隧道交叉施工,影响出口施工,可能造成工期延误及抢工,需协调下穿及通道双方,对接施工组织安排。 回复:二江寺站新增出入口(含通道)工程在剑南大道辅道部位的施工组织需服从剑南大道( 长顺路口 )下穿隧道项目的整体安排,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仅有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请问是否按投标格式仅编制六、施工组织设计即可,而无需编制十、其他材料 (六)技术方案其它内容。 回复:需编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其他材料 (六)技术方案其它内容。 **.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年4月至****年3月,共**5日历天,能否明确至具体到日的日期。 回复:计划工期****年4月1日至****年3月**日,共**5日历天 **.“清单编制说明”第**页:4.4.4投标人对所有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均应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提供电子文件,不需提供书面文档……;请问“子项一:3号线磨子桥站与城市音乐厅连接通道配套工程” 投标时,《综合单价分析表》是否只需提供电子文件,不需提供书面文档? 回复:“子项一:3号线磨子桥站与城市音乐厅连接通道配套工程” 《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提供电子文件,无需提供书面文档。 **.请问投标报价时采用哪一期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长江有色金属网》价格? 回复:价格调整的基准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以 ****年第6 期为准;《长江有色金属网》以 ****年7月1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能否提供软件版工程量清单接口文件? 回复:不提供。 **.请提供“子项一:3号线磨子桥站与城市音乐厅连接通道配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回复:子项一3号线磨子桥站与城市音乐厅连接通道配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4-****)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结合“**规范”配套文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执行。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作内容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为完成本项工作的全部内容:1.本体安装……”、 “备注”中描述为“总价/单价包干,含材料费”。请问类似的“本体安装”、“含材料费”是否包含本体费用? 回复:包含本体费及材料费。 **.“清单编制说明”第**页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与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清单项目名称内容及序号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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