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象派出所业务用房公安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LQCG****-**2HW
项目名称:金象派出所业务用房公安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变更条款“4、具备所选主要产品生产厂商荣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4、具备所选主要产品生产厂商荣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联系人:农恒锷 电话:****-******8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良庆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麻令仁,
联系电话(传真):****-******0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6
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电话:****-******0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