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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含砂弃土循环利用加工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的澄清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2月7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2,**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长沙通用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宁乡市含砂弃土循环利用加工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招标公告已于****年1月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技术方案评审”—“2、设备采购及运营方案”—“环保、安全方面的风险由运营单位承担的承诺书: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运营期间发生环保、安全方面的风险由运营单位承担的承诺书进行综合比较,承诺由于运营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安全均由运营方承担责任,提供原件扫描件(承诺书须有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名),承诺内容实在,有责任、有担当计6分,承诺内容缺漏项,欠实在,欠责任,欠担当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承诺书不计分;承诺书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字不计分。”

现澄清修改为:

“环保、安全方面的风险由运营单位承担的承诺书: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运营期间发生环保、安全方面的风险由运营单位承担的承诺书进行综合比较,承诺由于运营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安全均由运营方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实在,有责任、有担当计6分,承诺内容缺漏项,欠实在,欠责任,欠担当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承诺书不计分;承诺书在投标阶段不体现单位名称、不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无需签字;确定中标人3天前,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交招标人查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2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宁乡水投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7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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