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B[GK]******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集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运营服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将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商务项”
| 2-4 | 3.** | 投标人具有居家养老类或志愿者服务管理类或长者食堂管理类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类自主知识产权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copyright.com.cn)认证截图,否则不得分。 |
修改为
| 2-4 | 3.** | 根据投标人承诺:若中标,承诺在运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化运营信息化平台”进行优化,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完全满足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所提供的承诺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事项2:在招标文件-附件:集美区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项目评估办法的“扣分项”中增加
“业主在提出系统功能优化要求后,运营方在**个日历日内未完成功能优化或未能通过业主方验收的,当季度总评分扣5分,每再超出**个日历日的,额外加扣5分,依次累加。”
事项3:在招标文件-附件:杏滨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要求与评估办法的“扣分项”中增加
“业主在提出系统功能优化要求后,运营方在**个日历日内未完成功能优化或未能通过业主方验收的,当季度总评分扣5分,每再超出**个日历日的,额外加扣5分,依次累加。”
事项4:将采购包2-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技术项”
| 1-**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进行评价:若中标,承诺配备满足招标文件“2.3硬件设备要求”保证项目正常运营服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完全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所提供的承诺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修改为
| 1-**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进行评价:若中标,承诺配备满足招标文件“3.3硬件设备要求”保证项目正常运营服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完全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所提供的承诺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事项5:将采购包3-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技术项”
| 1-**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进行评价:若中标,承诺配备满足招标文件“3.3硬件设备要求”保证项目正常运营服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完全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所提供的承诺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修改为
| 1-**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进行评价:若中标,承诺配备满足招标文件“2.3硬件设备要求”保证项目正常运营服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完全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所提供的承诺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事项6: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3、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3楼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8层MNO单元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9
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