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L-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C**2线K0+**4胡村桥重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七)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要求
(3)投标报价编制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响应供应商所填报的投标下浮率为综合单价下浮率。
2)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无须制作“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但响应供应商中标后,应按照中标下浮率向采购人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该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之一;采购人还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子目综合单价应参考“招标控制价”的各个子目综合单价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填报;其中安全生产费、施工场地建设费、保险费、基本预备费(如有)应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对应数额填报,不得变动。
现更正为:
(3)投标报价编制方法:
1)响应供应商应使用“附件-工程量清单”制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于投标(响应)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暂不需要附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但响应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施工场地建设费、暂列金额(如有)应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对应数额填报,不得变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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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要南二路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华生商住中心商业办公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