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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标 > 招标变更

50000120230118001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1月30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PPP项目 社会投资人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如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名称修改为“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里招标文件的封面为固定格式,项目名称自动按照系统的名称:“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PPP项目”生成,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无法进行项目名称的修改。故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名称与补遗项目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P**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中的“ ****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澄清修改区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海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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