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JPSD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现对《株洲市中心医院急救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空调机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件3-2:基准价、投标报价偏差率的计算以及评审标准和计分方式——方式二第2项内容由“其中:A——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取X值的 **0 % (均含本数,建议取值区间:**%-**0%,由招标人确定)范围内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修改为“其中:A——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取X值的 ** %-**0 % (均含本数,建议取值区间:**%-**0%,由招标人确定)范围内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 标 人:株洲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