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2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星堆辐射区金雁湿地生态改造项目_一标段金雁湖公园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文件**号致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现有修改如下: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修改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的公示网上截图,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显示项目经理全过程参与。”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 ? 无财务要求 ”。修改为:“(2)财务要求: ? 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修改为:“? 有,具体要求:近 3 年”。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类似业绩与企业综合实力(**分)-“二、企业综合实力(6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得2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得3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得4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加1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2分,本项满分6分。”修改为:“二、企业综合实力(6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得2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得3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得4分;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加1分,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加2分,本项满分6分。”5、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