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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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区乡镇养老综合体 (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2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嘉陵区乡镇养老综合体 (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材料,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材料,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公告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
体牵头人人员)。
变更为: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
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三、原招标公告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变更为: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四、原招标公告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
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各成员
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
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相互对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情况向发包人承担连带
责任。
变更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
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
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
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
联合体相互对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情况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资质:2、施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 1分;本项最高得1分。 变更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资质:2、施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 1分;本项最高得1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施工单位人员: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0.5 分;本项最高得0.5分。2、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经理同资格得0.5 分;本项最高得0.5分。 变更为:标办法前附表 2.2.4(2)施工单位人员: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0.5 分;本项最高得0.5分。2、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经理同资格得0.5 分;本项最高得0.5分。 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设计单位人员:(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工民建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民建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变更为: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设计单位人员:(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八、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变更为:
九、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及约定时间不做调整。
招标人:南充市嘉陵区城乡建设局 日期:****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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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