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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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开州浦里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一期)-赵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开州浦里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一期)-赵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作以下补遗: 一、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进度款支付原内容: 待资金到位后,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完善竣工联合验收并接受审计、缴纳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0%。进度款支付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为以下内容: 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完善竣工联合验收并接受审计、缴纳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0%。进度款支付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现将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如下更改:
三、本项目于****年1月**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四、现将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作如下更改: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年2月 **日 ** 时 ** 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 **** 年2月 **日 ** 时 ** 分。 六、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开州浦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丛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监督部门: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