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5,**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溪县红池坝大峡谷(一期)旅游配套设施工程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现将巫溪县红池坝大峡谷(一期)旅游配套设施工程补遗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修改为: 1、计价依据: (1)清单: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7》GB****7-****、《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GB******-****、《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 (2)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CQSZDE-****、《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LSJZDE-****、《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CQFYDE-****、《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等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2、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发[****]**号关于颁发****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人工费价格: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年第三季度巫溪县人工价格执行。 4、材料价格:采用《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巫溪地区不含税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计算,该信息上没有的参照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含税价格执行,以上信息价格均没有的按市场不含税价格确定。 5、税金: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 [****]**3号)执行,税率为9%。 6、该项目的主要材料远运费按钢筋**5km,碎石、砂按5km,水泥按**km计算。 7、塔吊进出场及安拆费根据建设单位意见按暂列金额计算,暂列金额费用为**万元。 8、该项目景观工程专业暂估价为**.**万元,其中挡土墙暂估价**万元、成品玻璃观景房暂估价9.6万元、成品秋千暂估价3万元等。 二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不 变。 三、 招标文件与本 补遗 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 补遗 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望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