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FCG****-****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巴宜区公安局采购执法执勤用车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截止 ****年**月**日收到供应商拉萨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质疑,经我公司调查林芝市巴宜区多米诺实业有限公司和拉萨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芝市巴宜区公安局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
联 系 方 式: 陈凤均**********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正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梦想小镇2栋一单元**2室
联 系 方 式: 滕正东**********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滕正东
电 话: **********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