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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岛九年制学校(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9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E**********************H**
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 号)文件执行) 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否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0pt;font-weight:bold;color:#******;}p.X3{margin-top:**.0pt;margin-bottom:**.5pt;}span.X3{font-size:**.0pt;}p.X4{margin-top:**.0pt;margin-bottom:**.0pt;}span.X4{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0pt;}p.X5{margin-top:**.0pt;margin-bottom:**.0pt;}span.X5{font-size:**.0pt;}p.X6{text-indent:**.0pt;}span.X6{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0pt;color:#******;}p.X7{text-align:lef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9.0pt;}p.X**{text-indent:**.0pt;}p.X**{text-indent:**.**pt;text-align:left;}span.X**{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0pt;color:#******;}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工程名称

南岛九年制学校(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岩土工程设计”内容修改为:“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4.1.1(2)支付条件和时间修改为:

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方案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3.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4.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设计图纸交付使用,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5.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含所有设计变更和技术配合等)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6.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支付剩余设计费用。如财务决算报告中相应的设计费结算价小于已支付金额,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返还超支付的金额。

7.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金额,按实调整设计费总额,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应按照调整后的设计费总额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按实调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8.上述款项的支付需待概算批复,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由设计人开据有效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本项目删除招标文件专用合同**.7.6条款内容。

四、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节-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项号1-条款号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9 人,招标人代表 0 人。”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7名,招标人代表2名”。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1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1月**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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