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评分标准中的主体管理考核及企业诚信考核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资信部分中的主体管理考核及企业招投标信用考核(企业)均变更为: “1、施工企业考核得分:根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得分,企业考核招投标得分÷2=最终施工企业评标考核得分,得分上限为 6 分,无下限。联合体成员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主体考核得分为按以上办法计算的联合体成员各企业考核分的算数平均值。 2、设计企业考核得分:按照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近公布的上一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考核结果对应的招投标加分值÷2=最终设计企业评标考核得分,得分上限为 3 分,无下限。联合体成员存在多家设计企业的,主体考核得分为按以上办法计算的联合体成员各企业考核分的算数平均值。本项考核最终得分=施工企业考核得分+设计企业考核得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