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GZCB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大溪河(木渡河至凤嘴江段)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有关质疑的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南川区大溪河(木渡河至凤嘴江段)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有关质疑的答疑如下: 一、质疑内容: 质疑一:1.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四款智慧水务系统设备的其中4.1和4.2两款设备目前国内只有为数不多(或者是一两家)的单位能满足要求,根据我单位与相关设备单位联系,该单位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请问:此要求设置对一个河道治理项目而言是否过于不合理?既然满足要求的设备厂家不多,且不会争对不熟悉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料,投标人是否可以只提交选择设备的型号及参数和生产厂家即可?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所涉及的各种专业设备较多且施工环境复杂,须对专业设备参数及功能有所要求,为保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顺利的运行及后期维护、质量保修等因素,需投标人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承诺以及证明拟采购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的检测报告,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的“概算”和“图纸”随本补充通知一并发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本答疑及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重庆市南川区弘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