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长沙县医院DRG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 1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 原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内容: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g环保产品g,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g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g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现 修改 为: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g环保产品g,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g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g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g 监狱企业g 残疾人福利企业g(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5.2款内容: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 |
现修改为: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 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 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 招标文件 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长沙县望仙东路**8号
联系人:戴强
电 话:****-********
二、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楼**-**室
联系人:王彦芝
邮 编: ******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