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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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2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五象水厂取水泵房及原水管一期工程设备采购第一次澄清 一、项目名称:五象水厂取水泵房及原水管一期工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E******************1 三、招标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桂雅路**号 联系人:黄翠明 联系电话:****-******3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1 联系人:薛飞、梁钧茗 联系电话:**********6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1月9日 六、澄清日期:****年1月**日 七、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6.1.1条款:
现澄清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相同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