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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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XCJPSDHL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补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对企业、人员市场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无不良行为公示的要求均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年2月3日9:**时。 三、本补充文件(二)与补充文件(一)、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二)为准,投标格式参照补充文件(二)中招标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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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