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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标 > 招标变更

50010120230106001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8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5,**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PSZDJ****[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万州区乌龙池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年度)—森林保护

招标答疑及补遗 ( 一 )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1、问: 此项目招标文件的设定严重的指定性:违背了余会文书记对建筑招投标市场做出的让万州本地建筑企业多参与万州建筑项目招投标活动并鼓励万州企业多中标,把税收留给万州的重要指导。

答: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没有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没有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没有设定严重的指定性。

2、问 :纵观万州之前的很多项目对参数设定的办法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参数以承诺书的形式,承诺中标后满足招标文件所设定的参数要求,而非标前供应商对投标人以授权的形式控制其投标企业的家数,以达到意向中指定的中标人以高价中标,让国有资产无端流失。

答: 本项目为施工招标,在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并未设定参数要求,因此不存在“供应商对投标人以授权的形式控制其投标企业的家数,以达到意向中指定的中标人以高价中标,让国有资产无端流失”的情形。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编制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补遗部分

1、 因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在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因此“(一)投标函”中的“项目经理”指的是“项目负责人”。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 万州区国有新田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珀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 3 年 1 月 **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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