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煤炭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煤炭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5人。”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2 人,评审专家 5 人组成,共7人。”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adcfa****0bd6d**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扫描版)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后果自负。
4.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砂山街**号(希望大厦)
联系方式: 王晨禹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号**6室
联系方式: 张荣芳 **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荣芳
电话: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