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皇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对第五章评审办法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2、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
联系方式: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号5门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丹、王瑶
电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