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司法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司法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计划工期变更为签订合同后**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地址: 大东区津桥路**号
联系方式: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层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伟龙
电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