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_YCXHZ[TY]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鹤峰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ESHF-******QT-********1
致各投标人: 为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经招标人确认,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因项目进度调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2月**日9:**。 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年3月1日。 3.本项目监督部门修改为:鹤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号,电话****-******1。
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