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正安县庙塘镇教良居农业产业灌溉及人畜饮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正安县庙塘镇教良居农业产业灌溉及人畜饮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要求企业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分别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类别 A 类及 B 类、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证明”。现更改为:企业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 A 类及 B 类、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证明均可。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须是本投标人企业人员,并递交 ****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更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须是本投标人企业人员,并递交 ****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均可。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九原件的扫描件要求中的认证体系”更改为不需要提供。请各投标单位接本通知后按本通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于本通知不涉及招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故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正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贵州强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