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大招标 > 招标变更

龙市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施工补遗01号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3日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2,**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龙市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施工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龙市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发布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1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现变更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 (?****0 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的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1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递交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查看完整信息请登录或注册
纠错
排版混乱
数据缺失
数据造假
大招标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帮助!
不再提示